辛集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關于開展第三屆辛集市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推進質量強市建設,引導和激勵全市各行業加強質量管理,追求卓越績效,示范和帶動高質量發展,根據《辛集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要求,決定開展第三屆辛集市政府質量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在辛集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從事合法產品生產、工程建設、服務提供的單位(以下統稱組織);在辛集市內從事質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事業、政府部門、社會團體、行業組織、學校和科研單位等組織從事質量管理、質量科研、質量教育和培訓、質量宣傳等方面人員(以下統稱個人)。鼓勵創新能力強、質量管理水平先進、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強,特別是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領域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京津產業轉移入辛單位,以及能夠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具備良好經濟社會效益的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新興服務業、現代農業、公共服務等行業的組織積極申報。鼓勵為我市產業和行業技術水平提高、技術創新、質量水平的提升作出突出貢獻的一線技術工人和工程技術人員積極申報。市政府質量獎評審遵循科學、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自愿申報、好中選優、動態管理。申報及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3.積極推行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導入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實施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并有效運行。創制先進標準,積極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省地方標準,對標國內外優秀企業先進標準提高質量水平。不斷創新和完善質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行業特色、本組織特點,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廣價值;4.堅持質量第一的發展理念,崇尚優秀質量文化,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依法誠信經營,近5年無重大質量、 安全等事故,無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 違法失信名單,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2.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5年以上,且在辛集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質量工作不少于3年;3.有較強的質量意識和創新意識,積極推廣先進質量管理理念、方法,在質量管理實踐中形成特色的方法、經驗或成果,為區域、行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對本組織經營管理績效和推進先進質量管理作出突出貢獻。或長期從事質量管理理論研究,研究成果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或在本職崗位創新運用質量管理理論、方法和工具,在相關領域應用、推廣并取得較好效果;4.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規范,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5.申報個人為所屬組織高層領導者的,所屬組織近5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等事故,無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已經獲得往屆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不再重復申報;曾申報但未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可繼續申報,評審標準要求的卓越績效評價指標,較上次申報應有較大提高。紙質申報材料按要求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其中,申報組織申報表、組織簡介和證實性材料合成一冊,自評報告另編成冊;申報個人申報表、質量工作業績和證實性材料合成一冊。電子版需提供PDF版和word可編輯版,報送申報材料時一并報送。請各申報組織和申報個人于2024年9月27日前按要求將申報材料(含紙質版、電子版)報送至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朝陽北路2號市場監督管理局207房間),逾期未提交或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將不列入參評范圍。 |